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,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,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。
《意见》指出,近年来,随着科研投入不断增加,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数量、价值快速增长,覆盖领域不断拓展。但重复购置、部门化、单位化、个人化和闲置浪费现象较严重,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凸显。要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,实现资源共享。力争用三年时间,基本建成覆盖各类设施与仪器、统一规范、功能强大的专业化、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,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、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,建设布局更加合理,开放水平显著提升,分散、重复、封闭、低效等问题基本解决,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,充分释放服务潜能,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,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。
《意见》提出六方面具体措施。一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,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都纳入统一网络平台进行管理。二是实行分类开放共享。大型科学装置和科学仪器中心要将向社会开放纳入到日常运行管理;对于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(套)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,按照不同专业或仪器功能,打破管理单位界线,形成专业化、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。三是 |